我选择了中央民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成全了我

发布时间:2026-10-04    来源:网络
      北京10月4日电  中央民族大学隆重推出建校以来72位杰出校友,共分为六大推队,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空缺,在第三梯队22位学科开创者中,翦伯赞、费孝通、吴文藻、林耀华等名字赫然在列,他们撑起中国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半壁江山。从学科奠基到文化符号,这份72人名单,映射出中央民族大学“以民族学立校”的硬核底色。1999年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建设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作为“特殊人才”引进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的二级教授宋才发,被列入第三梯队22位学科开创者队伍之中,他同时还是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110周年校庆和2023年120周年校庆的“杰出校友”。1984年他在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副代表、华中师范大学顾问陶军教授的带领下,主笔完成了由毛泽东题写“中原大学”校名,邓小平、刘伯承、陈毅创办的中原大学校史,邓小平亲自审阅了《中原大学校史》书稿。《中原大学校史》荣获“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首发式。中原大学是华中师范大学的前身之一,1985年宋才发肩负万名师生嘱托,进京请邓小平同志题写了“华中师范大学”校名。1993年他主编了《华中师范大学校史》(任副主编和主要执笔人)。这是一段尘封已久的岁月,也是一段令人难忘的美好回忆,披露它会对年青一代正确择业和励志大有补益。

我选择了中央民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成全了我(图1)

  宋才发教授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特聘“相思湖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贵州民族大学特聘教授、民族法学学科团队领衔人;内蒙古财经大学特聘教授。

 

我选择了中央民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成全了我

 

宋才发

 

1941年9月成立的延安民族学院是中央民族大学的前身,2026年是中央民族大学诞辰85周年。

一、中央民族大学成全了我

中央民族大学隆重推出建校以来72位杰出校友,本人被列入中央民族大学建校以来72位杰出校友之中。

72位杰出校友共分为六大推队。评审的分类原则规定:以人物终身成就为唯一依据,每人仅归入一个推队。第一推队为“世界级影响”,评定标准:对人类文明或全球政治格局产生不可替代的推动(空缺)。第二推队为“国家命脉奠基人”,评定标准:直接奠定国家生存与发展的核心领域基础,具有不可替代性(空缺)。第三推队为“学科体系开创者”,评定标准:建立学科研究范式或系统性理论框架,开创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翦伯赞、费孝通与宋才发等22人名列其中。第四推队为“文化符号与全球标杆”(1人),宋祖英名列其中。第五推队为“行业领军与时代焦点”(空缺)。第六推队为“领域先驱与行业权威”,潘光旦等49人名列其中。

在中央民族大学这份72人名单中,呈现出鲜明的“民族学与人类学重镇、少数民族语言与艺术底藴深厚”的特点。尤其是第三推队的22人,“均为国内学科开山人物”。总评指出,在“学科开创”与领域权威上,中央民族大学足以位列中国民族类大学第一阵营。

二、我选择了中央民族大学

这是一段尘封已久的岁月,也是一段令人难忘的美好回忆。清华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同时选中了我,我选择了中央民族大学。

1999年9月17日清华大学给我的母校华中师范大学发出“调令”,1999年9月28日中央民族大学也给华中师范大学发出“调令”,同时都以“特殊人才引进”拟调宋才发到校工作。我的性格决定了我是个“开疆辟土”的人,更适合到条件比较艰巨,百废待兴、百废待举的中央民族大学工作,因为那里有我可以施展拳脚的舞台。我当时以为到条件优越、国内外影响巨大的清华大学工作,那只是清华大学看得起我这个人和我已有的成就,顶多只能算是机遇好和命运好,算不上自己的真本事和应有的才能。

三、我为中央民族大学拼命工作

1.牵头创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并担任首任院长。1999年我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北京,具体任务是创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当时学校党委给我的只有一个法律专业,必须有三个专业才能组建一所完整的法学院。我马不停蹄地跑国家民委和教育部,硬是在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内,跑下了政治学、行政管理学两个本科专业。2000年8月中央民族大学正式组建法学院,我任法学院首任院长兼民族法学研究所所长。

2.创设民族法学硕士点和博士点。在2000年5月召开的学校党委常委会上,我提出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三个本科专业,建设成“从本科到博士一条龙的培养模式”的时候,遭到一位时任副校长的党委常委的反对。他断然否定地说:“老宋的想法是好的,但胆子太大,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批评的正确与否不在于批评者权力的大小,而在于是否符合客观事实。批评是需要时间检验的,有些事情要过几十年才能够看出它正确与否。今天正在做的事或者人家还没有做的事,就立马评价“好”或者“不好”,这样的评价本身就是武断的、不科学的,也是不负责任的和没有价值的。为了争取法学院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机遇,本人当即把这位领导的话顶了回去。经过常委集体讨论统一意见后,中央民族大学向国家民委、教育部呈报《中央民族大学关于创设民族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民族法学学科的论证报告》。200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中央民族大学在民族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法学门类“民族法学、民族政治、民族地区行政管理”3个博士、硕士学位专业并实现当年招生。现在回过头来看,任何时候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总会是有困难和风险的,不能够马上被人们理解甚至要遭到别人嘲笑的。但是如果我们的社会、学校或者单位,缺少了这样一些明知有可能献身而仍然去争取事业成功的“傻瓜”,实质上有很多发展机遇就会与我们失之交臂。

3.推出“民族法学”进入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行列,争取几年后使其进入省部级重点学科。我顶住当时种种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嘲讽,组织法学院教师把兴趣和注意力转移到民族法学研究方面。我带领老师们克服了重重压力和阻力,排除了少数人对“民族法学”的种种偏见和责难,始终坚持把“民族法学”作为法学院和学校的重点学科予以关怀,才得以保存了民族法学研究这块阵地和基础,使它能够在法学院艰难曲折地存活下来并带动其他专业稳健发展。法学院后来才因之有基础、有条件和有理由,被学校“扶着”进入国家“985工程”二期和“211工程”三期建设的行列,民族法学也成为在建的省部级重点学科。

4.精心谋划、稳步扎实地办好研究生课程班。2000年9月16-20日我接受经济学院的委派,同经济与管理系副主任王云山老师到内蒙古赤峰市研究生课程教学点授课。在通往赤峰的卧铺车厢里,我邂逅中共赤峰市委党校副校长刘力山同志,得知他刚与南京大学签订了一个50人规模的研究生课程班合同。作为法学院院长我觉得这是一个必须“抓住不放”的机遇。于是我与他在车厢里磋商可否将其合同改为与中央民族大学签订,研究生课程班的规模可以由50人扩大到150人,给赤峰市委党校的分成比例按照原合同不变。至于因毁约造成的经济损失部分,我建议由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与赤峰市委党校双方共同承担。刘力山副校长当即表示“有兴趣”把这个意见带回去研究。在赤峰市7天授课期间,我与王云山老师每人上、下午各半天轮流上课。因而我利用不属于我上课的那几个半天时间,跑遍了赤峰市委党校等有关机关。就在结束授课的最后一天,经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同意,拟以培养赤峰市后备干部的方式,由各直属机关推荐150名基层干部作为这届研究生课程班的学员。9月25日经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部批准,法学院制作了《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正式委托中共赤峰市委党校招收学员150名。由于法学院当时只有一个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点,民族法学、民族政治、民族地区行政管理三个硕士学位点的批文还在途中,尚不具备独立招收研究生课程班的资格,也没有当年招生的计划指标,因而只能走“借鸡生蛋、借船出洋”的办法解决问题。于是通过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部出面协调,我请民族学院给予支持,将该院当年没有使用完的指标全部转给了法学院。经过与赤峰市委党校反复磋商,2000年10月18日我受中央民族大学荣仕星校长的委托,与中共赤峰市委党校正式签订了招收研究生课程班的《合作协议》。这个研究生课程班的开办,对刚组建的法学院和我这个“穷”院长来说的确是雪中送炭。它在随后迅速改善法学院办公条件、提高教职工待遇,以及稳定人心和增强凝聚力方面是功不可没的。

5.眼睛向下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02年我被教育部聘请为法律专家顾问组成员,参与《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等多项立法调研、起草和修改工作。主编的《柯尔克孜族·库尔干村调查》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二等奖、北京市精品教材建设奖。这些成果不仅丰富了民族法学的理论体系,更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提供了实践指导。我带领课题组成员多次深入云南、广西等西南边疆地区,围绕“边境秩序管控”和“边疆地区社会治理”展开实地调研;4次带队赴新疆边境地区调研,为党和国家摸清边境地区边防治理和脱贫攻坚情况,深受南疆和北疆人民欢迎,中央电视台为此专门录制了《走进中国 罗伯特库恩对宋才发教授的专访》(在“中国国际电视台”CCTN播放),形成的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的重要批示,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我作为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的解读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解读人,为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阐释贡献智慧。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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